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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开复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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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9/2025-00038
文号
高住建发〔2025〕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5-02-28 15:49:17
是否有效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

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各建筑工地即将全面开复工,当前正值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时段,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高度警醒,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务必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安全生产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开复工安全检查,坚决做到“排查不过关、项目不开复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突出管控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一)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一是保证建筑起重设备安全。要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除规范,坚决禁止无资质证书、超越资质业务范围承担建筑施工;禁止无特种设备操作证件的人员上岗作业。二是保证建筑工地深基坑及市政涵洞开挖安全。加强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以及周边建筑物、临时设施的沉降观测,加强市政涵洞、管沟(槽)及地下作业的排水、边坡及支护监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三是保证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脚手架工程安全。加强对模板立杆底部基土夯实情况、垫木或支墩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顶托螺杆伸出长度、立杆垂直度、扫地杆和水平拉杆及剪刀撑、卸料平台洞口和临、边防护等设置及固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加固整改。四是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分级管控的工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确保在开复工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薄弱管理区域安全管理管控。深入排查盐池工业园区、南华煤化工园区、合黎工业园区、各镇村以及其他管理薄弱区域工程项目,对未办理建设基本手续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违法违规施工项目一律予以停工,手续未办理完整不得复工,坚决制止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大力提升施工安全管控水平

一是实现施工企业标准化。施工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五到位”,即企业负责人履职到位、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到位、各项保障机制到位,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行为规范化。各项目部在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其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和危险源辨识等制度,施工现场要设置“10牌1图”(10牌:工程概况牌、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消防保卫管理牌、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公示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警示佩戴安全帽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公示牌和农民工权益保障公示牌。1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三是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立网使用规范化。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全面使用外脚手架钢板防护网。四是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定型化。采取工具化、定型化防护逐步替代钢管、扣件式防护。基坑安全护栏、临边防护栏杆、塔机基础防护栏杆、施工现场钢筋加工操作棚、木工作业防护棚、总配电箱防护棚、安全通道防护棚等临建设施要使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设施。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楼梯边防护必须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五是实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化。全面落实“四个一律、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措施,施工围挡应使用方钢骨架绿色小草彩钢围挡,不低于2.5米,禁止使用粘土砖材料围挡,有条件或工期在2年以上的建设项目推荐使用装配式方钢结构、装配式H型钢结构等可重复利用、多次周转的环保型材料围挡。

四、督促责任人到岗履职,确保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

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提前做到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确保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施工单位在开复工前要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项目部级(包括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重大隐患分级管控、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等内容)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内容),重点抓好新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老员工转岗、换岗、复岗前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格落实安全交底工作,明确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全力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强化责任督导,保障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组成的复工联合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按照建档、整改、销号的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流于形式。各项目在开复工联合检查小组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具备开复工条件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建筑管理站提交《高台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5年复工自查表》(附件1)和《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报告书》(附件2)备案后即可复工。

高住建发〔2025〕7号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开复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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